濮阳市为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拆改,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,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按照属地负责、集中整治、有序推进、奖补激励的原则。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,全面推行使用清洁能源,彻底减少燃煤污染。
燃煤锅炉改造要求:
(一)10蒸吨/时及以下承压燃煤锅炉鼓励更换清洁能源锅炉,不宜改造为燃气、燃油或其他液体燃料锅炉。
小散燃煤锅炉全部更换为清洁能源锅炉,防止改造不彻底,重新恢复使用。
(三)10蒸吨/时以上、65蒸吨/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提标升级改造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,对于在规定期限内(6月30日前)未完成改造或未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的企业或单位,实施停产整改。